各市(州)跆拳道协会、团体会员单位(个人):
四川省跆拳道协会自换届以来,与广大四川跆拳道同仁携手共进、共克时艰,有序推动了我省跆拳道行业的高效整合和高质量发展。我省跆拳道事业的每一步发展凝聚了广大行业人员的辛勤付出和无私奉献,在2022年的工作中涌现出一批站位高、有担当、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值此全国上下热烈庆祝党的二十大圆满成功、胜利闭幕之际,为了献礼二十大,大力弘扬、展现四川跆拳道行业的蓬勃生机,充分肯定有关单位、个人在2022年度工作中的突出表现,进一步增强广大跆拳道从业者的荣誉感、责任感,激发行业的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持续推动我省跆拳道行业的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省跆协决定对2022年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奖项设置及评选办法的相关细则通知如下:
一、“年度最佳培训机构”
(一)总评选名额:20个
(二)评选办法:
由市(州)协会推荐1-5个在2022年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培训机构(未正常开展或未成立协会的市州,由省跆协提名),通过专家评议(20%)、评分细则(80%)的方式进行筛选。
(三)评选评分细则:
1.具备完善管理制度和教学资质,依法在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运营时间超过三年,以青少年为服务对象,从事跆拳道活动的社会实体,包括跆拳道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跆拳道企业及其它跆拳道组织,中国跆拳道协会或四川省跆拳道协会有效团体会员(此项不全者为一票否决);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融入教育全过程,教学大纲完善、教学管理井然有序、教学质量优,深受家长和学员好评;(30%)
3.机构的基本情况简介:含机构面积、专(兼)职教练人数、常年在训学员人数等情况;(10%)
4.机构学员2022年度参加中国跆协、省跆协认可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情况;(20%)
5.机构在2022年度发展个人会员和办理中跆协(或省跆协认定的)级(段)位证书情况;(20%)
6.参加由四川省体育局或四川省跆拳道协会主办、承办的培训、考试等活动情况。(20%)
二、“年度优秀赛区”
(一)名额:评选总参评单位的30%
(二)评选办法:
由各市(州)协会推(自)荐,未正常开展或未成立协会的市州,由省跆协提名。
(三)评选参照依据:
1.在赛事方案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好相关赛事协议;
2.如期举办(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改期除外);
3.志愿者人数足够;
4.技术官员选调足够;
5.开幕式、闭幕式流程合理、规范、庄重,时间安排合理;
6.秩序册制作规范;
7.如期完成协议规定的各项其他义务;
8.在当地举办比赛的社会影响力较大;
9.赛事安全顺利。
三、“年度最佳馆长(校长)”
(一)总评选名额:25人
(二)评选办法:
由各市(州)协会推荐符合条件的馆长(校长)(1-5)人,未正常开展或未成立协会的市州,由省跆协提名。
(三)评选参照依据: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为人师表,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全面践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融入教育全过程,提高教育质量,发展素质教育;
2.具备中国跆拳道协会或四川省跆拳道协会有效期内个人会员;
3.所进行管理的道馆具有良好业绩,培养的学员具有良好成绩,在地区有较好的口碑和影响力;
4.对当地跆拳道运动起到积极推广的正面作用;
5.团结同仁,乐于分享,帮助同仁共同进步。
四、“年度最佳教练员”
(一)总评选名额:25人
(二)评选办法:
由(市)州协会推荐或省跆协推荐(1-3)人(未正常开展或未成立协会的市州,由省跆协提名),通过专家评议(20%)、参照依据综合打分(80%)的方式进行筛选。
(三)评选参照依据: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为人师表,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全面践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融入教育全过程,提高教育质量,发展素质教育;
2. 具备中国跆拳道协会或四川省跆拳道协会有效期内个人会员、教练员资格证、社会体育指导员证等资质;
3.黑带一段以上;
4.所教学生须在国家级比赛、省级(含省级)比赛以上中取得前三成绩;
5.潜心教学,具有优秀的教育理念,深受学生、家长的喜爱。
五、“年度最佳裁判员”
(一)总评选名额:10人
(二)评选办法:
由四川省跆拳道协会提名,通过专家评议(20%)、参照依据综合打分(80%)的方式进行筛选。
(三)评选参照依据: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严守职业道德;
2.具备中国跆拳道协会或四川省跆拳道协会有效期内个人会员;
3.在四川省体育局、四川省跆拳道协会主办或承办的比赛中遵守大会规程、服从大会安排;
4.执裁严明、公平、公正、准确;
5.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能圆满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担任裁判工作以来未收到参赛运动队投诉(恶意投诉除外);
6.担任四川省体育局、四川省跆拳道协会主办或承办的比赛临场裁判员或检录长3次以上的人员。
六、“年度最佳运动员”
(一)总评选名额:20人
(二)评选办法:
由市(州)协会各推荐1-3人(未正常开展或未成立协会的市州,由省跆协提名),四川省跆拳道协会总提名3-5人,通过专家评议(20%)、参照依据综合打分(80%)的方式进行筛选。
(三)评选参照依据: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2.参评人员需为中国跆拳道协会或四川省跆拳道协会有效期内的个人会员;
3.参加省级(包含省级)以上比赛,并且获得前三名者;
4.连续在国家级、省级比赛中表现出良好的技战术风格和个人特点以及顽强的拼搏精神。
七、“年度突出贡献奖”
(一)总评选名额:根据提名情况确定名额。
(二)评选办法:由省跆协提名。
(三)评选参照依据:
多年来为四川跆拳道的发展、突破做出了巨大贡献,且得到社会普遍认可的个人和单位。
八、“年度最美逆行者”
(一)总评选名额:根据推荐情况进行名额确定
(二)评选办法: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由市(州)协会进行推荐,未正常开展或未成立协会的市州,由省跆协提名。
(三)评选参照依据: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
2.在疫情防控中,不畏艰险、挺身而出、冲锋在前、迎难而上;为疫情防控奉献爱心,贡献突出;忠于职守,在医疗疾控、应急处置、基层一线防控、互助帮扶等方面事迹突出、群众认可;
3.热心公益,无私奉献,长期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在核酸检测、入户走访、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卡点执勤等方面事迹突出、群众认可;
4.积极宣传普及科学防控知识、带头遵守规定、互帮互助、批驳谣言、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表率作用突出的。
九、具体申报、评选事宜
(一)即日起,各市(州)协会按通知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形式进行遴选并上报,各奖项上报省跆协截止时间为11月21日(逾期未上报的市(州)视为自动放弃参选,因此产生的后果自负),相关推荐材料,纸质版盖章邮寄: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四川省跆拳道协会,邓明萱,电话:18981538154,(邮寄截止时间为11月21日);每项奖项需要的相关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sichuantkd@qq.com。
(二)11月22日至11月25日专家进行评议。
(三)11月26日至12月2日网络公示。
(四)12月8日至1月1日获奖名单网络推广宣传。
(五)省跆协2022年年会进行各奖项现场颁奖。
(六)如因不可抗因素(地震、疫情、自然灾害)造成各项工作延期,四川省跆拳道协会另行通知。
十、咨询电话
联系人:郭 峰 130 3283 5865
邓明萱 189 8153 8154
十一、最终解释权归四川省跆拳道协会。